教育部主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
本文发表于《新文科教育研究》2024年第2期;因篇幅限制,注释从略,引用请以刊物原文为准。
作者简介:
唐国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会计理论、会计规制和环境会计等。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会计学原理”负责人,教育部“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会计学基础》主编。曾担任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法》修订研究课题组组长、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先后获财政部会计名家、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湖北名师、湖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教育部第二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荣誉称号和奖励。
孙洪锋,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目次
引言
一、环境会计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一)环境会计在国外的发展历程
(二)环境会计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三、企业绿色投融资研究
(一)绿色金融与企业绿色发展
(二)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因素
(三)企业绿色投资的经济后果
四、企业环境成本管控研究
(一)企业环境成本的内涵与计量
(二)企业环境成本管控方法
(三)企业环境绩效评价
研究结论与启示
摘 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促成了环境会计的兴起和发展。如何利用会计学固有的理论与方法助力环境治理活动,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已经成为环境会计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文回顾了环境会计在国内外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基于会计系统所具有的“信息提供”和“信息利用”两大基本功能,对微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企业环境会计控制(含企业绿色投融资和企业环境成本管控)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未来环境会计研究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企业绿色投融资;企业环境成本
引 言
工业革命以来,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工业技术促进了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传统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观念,也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资源锐减问题。当前,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酸雨蔓延、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和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等,已经成为全球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十大环境资源问题。这不仅使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濒临极限,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身心健康与生活质量。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要建立在能量平衡、物质循环平衡和生物链平衡的基础之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因此,有效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并进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已经迫在眉睫。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马克思早在《资本论》中指出:“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监督和观念上的总括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手工业和农民的分散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近现代经济发展史和会计发展历程进一步验证了马克思的这一重要论断,经济与会计实践也充分证明了会计在经济控制中的基础性地位,以及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类生存发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然而,传统的会计核算以及会计的计量和报告,主要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没有将环境资源因素(如环境污染和资源损耗)纳入核算范围,这容易导致虚假繁荣并加剧生态恶化,进而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基于这一现实背景,以助力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境会计开始出现,并逐渐发展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关注和研究的热门话题。
环境会计,也被称为绿色会计、环境资源会计。多数学者认为,环境会计是会计学科的一门新兴分支学科,是涵盖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统计学和会计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的一门交叉性学科。除了仍然需要遵循和利用传统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主体(如企业)所涉及的环境资源问题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外,环境会计还具有一些自身独有的特性。比如,就理论基础而言,环境会计的理论依据还应该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外部性理论、行为科学理论和环境价值理论等;就会计假设而言,环境会计在继承传统会计四大假设的基础上,还包括“多级主体”“持续管控”“社会责任”等假设;就计量属性而言,除了采用货币计量外,环境会计还可以采用货币与非货币计量(实物计量、文字说明等)相结合的计量方式。在环境会计与管理领域做出杰出成就的格雷(R·H·Gray)等人,曾对环境会计给出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1990年,格雷在《绿色会计:Pearce之后的会计职业界》一书中指出,绿色会计是一种关于人造资产和自然资产增减的会计,最为重要的是在二者之间转换的会计,即环境会计主要是研究和披露人造资产、自然资产以及这些资产的类别的转换。此外,有国外学者认为环境会计就是通过对经济业绩传统计量方法的改变来反映自然环境的变化,环境会计就是要通过使用环境会计管理系统来认识企业的环境影响和财务影响。我国学者也对环境会计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研究,比如,有学者认为,环境会计是环境学、环境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会计学等学科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企业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反映和控制;环境会计是以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为指导,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和属性,对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分类和序时核算与监督,为企业内部有关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一种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主体或核算对象的不同,环境会计一般分为宏观环境会计(或宏观环境核算)和微观环境会计。其中,宏观环境会计主要以国家或政府部门为主体,核算对象主要包括森林、河流和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主要目的是反映特定主体(如地方政府)所承担责任的自然资源数量(含价值量)及其变化。近些年来,基于对政府机构负责人自然资源问责的需要,我国学者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大量研究。由于宏观环境会计主体功能上的特殊性和核算对象计量上的特殊性,其核算体系更多地显现出“统计核算”的特征,但毫无疑问的是,宏观层面环境资源的计量与核算需要统计学与会计学以及其他学科更深入地携手合作,现有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EEA)”就是统计学、会计学和环境经济学等成功融合的成果。这也说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广度与深度的不断递进,学科的交叉融合是一种必然趋势。
微观环境会计则主要以微观组织——企业为主体,强调为企业内部或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所需的环境资源信息,同时,环境会计必须直接服务于企业自身的环境治理决策与控制活动。就现代会计的基本功能而言,微观主体的会计行为主要包括“信息提供”和“信息利用”。前者是指通过会计特有的程序与方法,将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信息(即财务信息),提供给主体内部的经营管理者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如分析师、中介机构、监管机构等),便于其进行决策;而后者是指会计作为主体活动不可分割的内容,实质性地影响甚至控制主体经济活动的过程。因此,微观层面的环境会计又可进一步划分为环境财务会计(如何提供与环保活动相关的会计信息)和环境控制会计(如何利用环境会计信息影响企业的环境治理活动,主要包括优化企业的环保融资与投资行为和优化企业的环境成本控制)。相较国外环境会计研究视角趋于多元化的特征,我国的环境会计研究主要侧重于微观企业视角,而且强调环境信息在微观组织——企业中的披露(提供)和利用。
进入21世纪以来,环境污染问题和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峻,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由于企业,特别是生产性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体和“源头”,如何强化企业的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便成为各国环境治理与监管的重中之重。在会计领域,企业主体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和会计对企业环境治理活动的决策与控制,也逐步成为会计学者研究的核心话题。基于此,本文立足微观企业视角,回顾了环境会计的国内外研究与发展历程,并重点对国内外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其经济后果、企业环境治理投融资、企业环境成本管控的研究进行了梳理总结,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未来可供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一、环境会计的产生与发展历程
(一)环境会计在国外的发展历程
国外环境会计始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学者提出应当建立专门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但这一时期关于环境会计的认识还相对比较模糊,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以比蒙斯(F·A·Beams)撰写的《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和马林(J·T·Malin)发表在期刊Journal of Accounting上的《污染的会计问题》为标志,国际环境会计研究揭开了序幕。这一时期,由于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日渐严重,欧美许多国家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并采取严厉的手段对企业的环境资源问题进行宏观调控,进而确定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会计也随之逐步从传统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演变成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诸如挪威、芬兰、丹麦、法国、德国、荷兰和美国等国开始建立环境会计体系。由于这一时期,学者们主要关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因此一般认为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源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20世纪90年代是环境会计的确立与发展时期,1990年格雷出版的《绿色会计:Pearce之后的会计职业界》被公认为是环境会计研究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环境会计已成为全球学术界关注的中心议题。1995年3月,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ASR)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环境会计即可持续发展问题。会议认为多数国家都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没有环境会计方面的规定,因此呼吁制定一个“环境会计和报告框架”。1998年2月,IASR通过了《环境会计和报告立场公告》,该公告内容涉及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等定义,环境成本的确认,环境负债的确认与计量以及相关的披露问题。该公告是国际上第一份系统、完整的环境会计与报告指南。此后,IASR又相继发布了《环境成本与负债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企业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指标的结合》等指南,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各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发展。此外,其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行业组织等也积极关注环境会计问题,如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于1993年3月首次发布了排污权交易会计处理的委员会文件。但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关于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尚存在诸多分歧。
进入21世纪以后,国际环境会计研究迎来历史发展的新篇章。这主要是因为全球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进一步加剧,特别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并逐步建立环境会计体系且开展环境会计方面的理论研究。2000年以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相继发布环境财务会计准则和指南,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FAS 143号、144号、146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IFRS 5号、6号和IFRIC解释指南1号、5号、6号等。从内容来看,主流会计准则已经涉及资产弃置、土壤污染修复、排污权交易、可再生能源,以及近些年受到重点关注的碳排放与碳排放权交易。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在环境会计理论如环境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以及报告框架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共识。此外,政府机构(如美国环保署)、国际组织、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以及学术界等,也开始关注、推动微观企业内部环境成本(如废弃材料的损失价值、废物管理成本)的管控问题,重视环境管理会计(EMA)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供应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和组织越来越认识到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从联合国1992年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21世纪议程》,到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再到2016年178个缔约方签署的《巴黎协定》,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协调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为目标的全球环境治理一直在卓有成效地推进,尽管其间也经历了少数主要国家“退群”和“重新入群”等波折,但加强全球范围内的环境共治、保护好人类生存居住环境、推动环境与发展良性互动、确保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与此相适应,国际财务报告基金会于2021年成立了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旨在制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该准则主要关注与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决策相关的气候变化和其他ESG(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至2023年底,ISSB已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两项准则。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学术界围绕气候变化主题而展开的诸如财务报告信息披露、ESG披露以及气候金融(财务)等研究成果大量涌现。
(二)环境会计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我国环境会计研究起步相对较晚。1979年和1989年,我国先后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和《环境保护法》,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已经步入法治化轨道,环境保护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我国学者将环境会计视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一部分内容,但并没有引起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的真正起步,是1992年葛家澍和李若山在《会计研究》期刊发表的《九十年代西方会计理论的一个新思潮——绿色会计理论》一文,将西方环境会计的思想和成果引入中国。至此,环境会计开始成为我国会计学领域研究的“亮点”,环境会计研究正式在我国步入“星光大道”。1997年,郭道扬发表《绿色成本控制初探》一文,并在第七届国际会计教育会议上提出“成本分流控制制度”和“成本分流控制方法”两种具体的环境会计控制方法。1994年3月,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资源与发展白皮书》,确定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和各个领域的主要目标,这为我国环境会计体系的真正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1995年IASR召开的环境会计专题会上,中国代表冯淑萍就提出了各国应该披露企业为减少与防止污染和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污染而发生的损失(如环境损害赔偿、环保违规的罚款、向国家缴纳的排污费及治理费用)、因污染而发生的社会成本等环境会计信息。除了学者们的“自发”研究和会计标准制定部门的“按需”研究外,中国会计学会于2001年6月专门成立了第七个专业委员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环境会计问题的系统研究,这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会计研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财政部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首次明确将环境污染整治涉及的如弃置费用等作为重要事项,要求予以披露。
总的来说,2010年以前,我国的环境会计研究主要关注环境会计体系框架构建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等基础问题。2010年以后,我国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进一步刚性化,比如2014年我国新修订并出台了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2018年又颁布实施了《环境保护税法》。与此同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环境保护监察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环境保护被作为一条“红线”而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会计标准方面,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施。因此,除了传统的环境会计基础理论研究外,我国学者将研究重心转移到环境资源信息披露(包括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企业环保投融资行为、企业环境成本管控以及环境资源审计等方面,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企业环境治理投资的影响因素等方面,取得了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成果。此外,最近几年来,随着ISSB的成立以及其在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上的不断“发力”,ESG报告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ESG已经成为评判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标准和国家贯彻“双碳”目标、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大量研究开始关注中国企业 ESG实践的驱动因素以及相应的经济效应。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提供或披露特定主体的经济信息是会计系统的一个基础性功能,环境会计也不例外。环境会计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向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环境成本与费用、环境收益、环境负债等方面的信息,从而便于管理和考评企业的环境投入与环境绩效。但由于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成本与收益的权衡,这导致当前世界各国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仍然存在披露形式化、披露内容不充分、披露质量不高等问题,甚至会诱发严重的“漂绿”现象。一些文献考察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背后的动机,如寻求合法性、谋取稀缺性资源、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周守华和陶春华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认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背后的动机理论大致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愿披露理论,即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是为了向股东等利益相关者传递企业的环境投入和环境绩效等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另一类是社会—政治理论,即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不仅在于满足股东的信息需求,也在于向社会传递企业价值,同时也能响应社会公众及政府的环境诉求,进而减轻企业的合法性压力。
我国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主要始于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企业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积极履行环境责任。2006年、2008年深交所和上交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作了相应指导和规定。2010年原环境保护部出台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是一个标志性文件,它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如要求重污染企业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鼓励非重污染企业披露环境报告。新《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意味着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正式走上了法治化道路。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般认为企业应当披露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收益等内容,从而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而在具体披露方式上,一些学者认为企业应当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披露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和环境收益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在附注中对必要事项进行补充说明。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仅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披露环境信息远不能满足资本市场对企业环境信息的需求,应当编制独立的环境会计报表。袁广达和姜珂指出,重污染行业公司可以编制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利润表、环境现金流量表、环境资产减值明细表和环境业绩评价表等,从而使投资者能够全面完整地了解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从实际情况来看,尽管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做出了一定要求,但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自由裁量权仍然很大,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参差不齐。多数企业仍然选择在传统的年度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CSR)、ESG报告中披露相关的环境信息,多以定性披露为主,定量披露较少,且存在策略性披露好消息和披露格式化等问题。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
1. 政策与制度的影响
由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复杂性、隐蔽性和利润侵蚀等特性,仅依靠企业的自愿动机和简单的道德约束难以保障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也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已有研究表明,在缺乏制度约束和政策管制的情况下,多数企业不会主动对外披露环境信息,且即使进行披露,披露的环境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甚至是存在策略性披露和“漂绿”等机会主义行为。相反,在完善的制度约束和政策管制的背景下,企业出于规避政府处罚、增强合法性和谋取竞争性资源等动机,会披露更详细的环境信息,且披露质量相对更高。如毕茜等利用我国重污染行业企业数据研究发现,正式制度(法律法规)和非正式制度(传统文化)都能够促进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且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互补效应。巴尔迪尼(Baldini)等使用跨国样本数据研究表明,政治制度(法律和政府腐败)、劳动制度(劳工保护和失业率)和文化制度(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公平)会对企业的ESG信息披露产生明显影响。鉴于近年来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政策以倒逼企业进行绿色转型,大量学者从绿色金融、新《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等视角考察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积极作用。
2. 资本市场的影响
资本市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制度改革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如卖空机制的放松能够有效约束企业内部人的代理冲突,增加大股东的监督强度,从而提升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资本市场开放能够增强企业的外部监督和内部激励,从而改善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还有研究发现,深交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不仅能提高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概率,还能改善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二是资本市场信息中介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一般认为,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和分析师等资本市场信息中介具有更强的信息挖掘能力和外部监督能力,并且这些信息中介更加关注企业的环境责任表现,因此更能激励企业增加环境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如罗纳德·科恩(Cohen)等使用跨国数据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对气候信息的关注会促使企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并进一步促使企业减少碳排放。沈洪涛和冯杰、翟胜宝等发现媒体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关注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但是也有研究发现,分析师的盈利压力会促使管理层采取不利于环境绩效的短期决策,从而降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三是中小投资者、债权人和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沈弋等发现,中小投资者的监督有助于抑制企业的“漂绿”行为,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随着银行等债权人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环境风险,企业为了获取更便捷的融资条件,不得不披露更多更高质量的环境信息。然而,黄溶冰等也发现,银行信贷需求也会诱发企业的“漂绿”动机,进而降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3. 企业特征的影响
不少研究发现,企业自身特征亦是影响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因素。如弗里德曼(Freedman)等研究发现,企业环境污染信息的披露程度与企业规模显著相关。同时,企业的行业属性、产权性质、环境绩效和财务绩效等因素也会显著影响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如沈洪涛等发现,企业的环境表现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并且这一关系受到产权性质的调节。公司治理特征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大量学者从内部控制、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和股权结构等视角论证了公司治理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促进作用。罗纳德·科恩等研究发现,合理的高管薪酬契约安排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ESG披露水平。于连超等发现,党组织嵌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4. 高管特征的影响
根据高阶梯队理论,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需要依赖高管的态度和环境承诺,如果缺乏高管的支持与行动响应,则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势必不尽如人意。大量研究基于高阶梯队理论考察了高管个人特质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一部分文献基于性别差异考察了高管团队中女性高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如张国清和肖华发现,女性高管与环境信息披露的概率、水平都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阿克希塔(Akshita)等发现,女性高管虽然能够促进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但这种促进作用只有在达到三名董事的临界数量后才会显现出来。另一部分文献考察了高管履历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如姚海博等基于董事专业背景研究发现,具有工商管理专业背景的董事会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的提升,而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董事则会抑制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数量与质量。权小锋等发现高管的海外经历亦会影响企业的环境管理活动。此外,还有一些文献考察了高管能力、政治关联以及高管持股等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作用,发现能力更高的高管、具有政治关联的高管和持股比例较高的高管更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1. 环境信息披露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在环境风险日益严重和各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企业绿色转型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是否以及如何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做出反应,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一些学者发现,资本市场会对企业释放的积极环境信息做出显著的正面反应。如塞拉菲姆(Serafeim)和尹亚伦(Yoon)发现资本市场会对企业ESG披露产生显著反应,并且对积极消息的反应比对负面消息的反应更加强烈。赵领娣等发现企业绿色投资有助于降低股价波动性,从而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周阔等考察了企业绿色转型与股价崩盘风险的关系,发现企业绿色转型与股价崩盘风险显著负相关,表明企业环境实践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章子琪等利用中国重污染行业企业数据亦发现了类似的结果。但也有一些学者发现了相反的结论。方颖和郭俊杰发现,我国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的不完善导致环境违法成本过低,进而使得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政策在资本市场上基本失效。此外,由于存在环境信息披露迎合行为和“漂绿”等现象,一些企业“别有用心”的环境信息披露损害了资本市场的效率。如孙晓华等发现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夸大行径不仅产生碳信息披露的溢价损失,还对竞争对手存在负面溢出效应,造成竞争对手的股票回报率下降。
2. 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关于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信息披露不仅可以降低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还能缓解企业的合法性压力并提升企业环境声誉,最终通过资本成本效应和资源获取效应来改善企业的财务业绩。唐勇军等利用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检验表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并且这种正相关关系受到内部控制的调节作用影响。第二种观点认为,环境信息披露是具有成本的,这种成本会产生利润侵蚀效应,从而削弱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环境信息披露也可能会暴露公司的环境风险,预示着公司的环境绩效较差,从而引发市场对企业可持续经营和未来盈利的担忧,最终损害企业价值。第三种观点认为,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关系。陆云国等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在初期会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在超过一定阈值后会产生创新补偿效应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即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生产效率呈现倒U型关系。宋晓华等基于公共压力视角,发现碳信息披露在初期会抑制企业价值,但在长期内会促进企业价值增长。
3. 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
环境信息披露能否改善企业的信息环境,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是环境会计近年来重点关注的话题。绝大部分文献研究表明,企业及时披露与环境投入和环境产出相关的高质量信息能够降低企业与投资者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投资者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风险感知程度,进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李强等发现,环境信息披露通过降低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扩大信贷规模而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迟远英等实证检验了碳信息披露水平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结果显示碳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融资约束程度显著负相关,且这一影响在非国有企业和非重污染行业中更为明显。唐莹等从绿色债券成本的视角也提供了类似证据,他们发现环境信息披露通过提高信息透明度和降低投资者预期风险而降低了债券融资成本。然而,也有少部分文献发现,环境信息会暴露公司更多环境风险,引发债权人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还本付息的担忧,进而降低了银行的贷款规模,加剧了企业融资约束。
4. 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鉴于环境信息披露能够增加企业的信息透明度,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不少学者进一步考察了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投资决策之间的关系。一部分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能够提升企业的投资效率,尤其是改善企业的投资不足。另一部分研究考察了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投资结构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信息披露会促使企业增加实体投资,减少金融资产投资,驱动企业“脱虚向实”。更多的研究则关注了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创新投资之间的关系,这些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主要通过融资约束渠道和外部监督渠道来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如罗元大等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相较开发式创新,其对探索性创新的促进作用更明显。王营和冯佳浩探索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对地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有助于促进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投资,尤其是绿色高质量创新投资。
三、企业绿色投融资研究
(一)绿色金融与企业绿色发展
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体,理应发挥环境治理主力军的作用,因此各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转型。然而,现实中企业绿色转型的进展缓慢,效果并不理想。这一方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如考虑到环保投资、绿色创新和ESG实践等绿色投资外部性强、周期长、风险大、见效慢,短期内甚至还会损害企业利润,企业往往缺乏绿色转型的动力,更愿意将稀缺资源投向传统的经济项目。另一方面在于传统金融市场或金融工具主要考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与社会效益,加之企业与资本市场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致使企业的绿色转型难以获得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的支持。换言之,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绿色转型的主要绊脚石,破解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的融资约束,激励企业积极进行绿色投资,已经成为目前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
绿色金融在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早且发展迅速,其核心内容包括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环境金融、气候金融、碳金融、绿色基金和环境倡议基金等。2010年,194个国家成立了绿色气候基金(GCF),除了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提供资金支持外,该基金的主要目标还在于促进和推动绿色基金倡议,并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库马尔(Kumar)等认为绿色金融的目标在于寻求金融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贡献,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考虑到绿色金融主要侧重于环境融资和其他所有侧重于环境目标的经济产品和服务,如工业污染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等,大量研究考察了绿色金融对环境问题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金融对于改善企业的环境绩效和生态可持续性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绿色金融可以促进绿色环保技术扩散,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而改善经济绩效。然而,由于绿色投资缺口巨大、企业“漂绿”和投资者对短期收益与长期发展进行权衡等因素,也有研究认为绿色金融在促进绿色发展方面仍存在较大挑战,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市场表现并不存在明显差异。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2012年原银监会颁布《绿色信贷指引》,这是中国绿色金融政策的初步探索。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1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发展绿色金融并为企业的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2017年国务院开始实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旨在利用金融工具促进辖区内企业的绿色转型。2023年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强调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国政府对绿色金融的高度重视和大批绿色金融政策的不断出台、落实,促进了绿色金融的蓬勃发展,并逐步成为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
大量研究考察了我国绿色金融对企业绿色发展的促进效果。主要观点认为,绿色金融通过将企业的环境绩效纳入投融资决策,重点支持符合绿色发展标准的企业而减少对重污染企业的融资支持,可以促进绿色企业的发展并倒逼重污染企业开展绿色转型。然而,也有观点认为,绿色金融的发展虽然能够促进企业污染减排,但这种绿色效应主要呈现短期性。如崔惠玉等发现,绿色金融创新并没有倒逼污染企业通过技术进步、能源效率提升和末端治理强化而改善环境绩效,而是通过缩减生产规模的短期方式来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当前中国的绿色金融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反而因为加剧污染企业的融资约束,阻碍了企业的绿色转型。同时,绿色基金和绿色债券的市场表现也未见明显效果,未能体现“绿色优势”。
(二)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因素
不同于传统的生产性投资,以环保投资、绿色创新和ESG实践为主要形式的绿色投资具有外部性、复杂性、高风险、长周期和资金需求大等特征,且短期内会对企业盈利能力产生侵蚀效果。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缺乏主动实施绿色投资的意愿。如何激励企业积极进行绿色投资以实现绿色转型,已经成为环境会计领域重点关注的议题。从已有研究来看,影响企业绿色投资的因素主要包括制度环境、外部监督、公司治理和高管特征等。
1. 制度环境的影响
根据制度理论,以环境规制为代表的正式制度可以倒逼企业积极实施绿色投资,以实现绿色转型。大量文献基于环境税征收、环保法庭设立、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低碳城市建设、中央环保督察、空气清洁法实施和环保补助等政策工具,考察了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会增加企业的合法性压力和环境违规风险,倒逼企业进行更多的绿色投资,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然而,也有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强度与企业绿色投资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现出显著的U型关系,即环境规制与企业环保投资规模之间存在着“门槛效应”。鉴于中央顶层设计的环境规制依赖地方政府的具体执行,地方政府的绿色发展动机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不少研究进一步考察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官员晋升动机、环保考核和政企关系等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除正式制度外,非正式制度对个体意识的塑造和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亦受到了广泛关注。一些学者考察了儒家文化、社会信任和家乡情怀等非正式制度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如胡珺等发现,当高管在其家乡任职工作时,企业会进行更多的环保投资,表明家乡情怀对于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潘爱玲等考察了儒家文化在企业绿色投资中的作用,结果表明儒家文化对于促进重污染企业开展绿色并购具有激励作用。
2. 外部监督的影响
除环境规制等正式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外,来自资本市场、社会公众和供应链等外部力量的监督亦是推动企业实施绿色投资的重要力量。首先,在新闻媒体已经成为推进中国环境治理的重要外部力量,以及新《环境保护法》等环境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强调新闻媒体环境监督责任的背景下,新闻媒体的关注和监督有利于缓解管理层只关注短期投资而忽视环境投资的短视倾向,激励企业持续重视环境责任。同时,随着气候风险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日益严重,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愈发看重企业的环境责任,并会扮演外部监督者角色,积极发现和惩戒企业的环境不当行为。如井辰星等的研究表明,分析师会重点选择环境绩效较好的企业进行关注跟踪,并通过电话会议等多种渠道要求企业持续改善自身环境政策,以降低污染排放水平。其次,随着社区和居民等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觉醒,来自社会公众的环境监督逐渐成为推动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力量。最后,由于环境风险的传染性,供应链上客户与供应商的压力也是倒逼企业加大绿色投资的重要驱动因素。戴睿等研究表明,客户可以通过选择匹配和参与供应商决策过程而影响供应商的CSR实践。李宛等进一步发现,供应链关系会对企业的绿色创新产生显著影响,供应商集中度与企业绿色创新显著负相关,而客户集中度与企业绿色创新显著正相关。
3. 公司治理的影响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抑制内部人的短视行为,促使其做出更符合企业长远价值的绿色投资决策。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其规模越大,越有助于促进企业的环保投资规模。然而,也有研究发现,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普遍缺乏环境治理与环保投资的积极性,而且他们在环保投资决策方面更多地表现出“合谋”倾向,因而使得股权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例均与公司环保投资规模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王旭和王兰也发现,中国企业大股东在促进企业绿色创新方面发挥了负面作用。近年来,随着党组织参与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不少研究考察了党组织参与对企业绿色投资的作用,其结果表明党组织参与有助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资,积极履行环境责任。薪酬契约安排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不少研究发现,合理的薪酬契约安排,尤其是在高管薪酬契约中加入环境补偿,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加大绿色投资。此外,还有一些研究考察了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如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数字化转型等。总之,多数研究表明,在推动企业开展绿色投资、实施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公司治理机制发挥着关键作用。
4. 高管特征的影响
尽管制度理论强调了环境规制在企业绿色投资中的重要性,但高阶梯队理论进一步指出,企业绿色投资涉及产品更迭、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和员工安排等一系列复杂工作,需要依赖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才能的高管予以制定和执行,因此高管在企业绿色投资战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缺乏高管的支持和行动响应,则企业的绿色投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基于此,大量研究从高管环保意识、技术背景、职业关注和人口统计特征等不同维度论证了高管对企业绿色投资的作用。特别是,不少研究还关注了高管经历对企业绿色投资的促进作用。如有研究发现,高管或连锁董事的绿色经历及海外经历等有助于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增量提质。也有研究发现,高管的公职经历在环境规制压力增大的背景下能够促使企业提升环保投资水平。
(三)企业绿色投资的经济后果
相对于企业绿色投资影响因素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关于绿色投资经济后果的研究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在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方面。
1. 企业绿色投资对经济绩效的影响
传统学派认为,相较于传统的生产性投资,绿色投资具有回报周期长、未来不确定性大、风险高和外部性强等特点,短期内不仅难以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反而会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盈利能力。部分研究文献也支持了这种观点。如杨静等发现,企业绿色创新战略与企业价值显著负相关。然而,波特假说认为企业进行绿色投资,能够产生创新补偿效应,从而弥补环境治理成本,最终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利润率。目前国内外大部分研究支持了波特的观点。如相关研究表明,企业绿色投资不仅可以增强环境美誉度和社会合法性,获得更高的市场收益率,还能获取政府税收减免、环保补助、优惠贷款、经营许可等关键性稀缺资源和相关环保技术支持,从而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有研究发现,绿色投资与企业价值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呈现U型关系。如唐勇军等和崔秀梅等研究发现,随着环保投入的增加,企业价值先减少后增加,环保投入与企业价值呈U型曲线关系。
2.企业绿色投资对环境绩效的影响
绿色投资的主要目标是降低企业的污染排放水平,改善企业的环境绩效,因此一部分文献直接检验了绿色投资与企业环境绩效的关系。绝大部分文献研究表明企业绿色投资与环境绩效显著正相关,即绿色投资有助于改善企业的环境绩效水平。如张平淡等研究发现,环保投资在环境监管与企业降污减排之间发挥着中介作用。还有一些研究表明,企业绿色投资和工业污染减排之间呈现非线性关系,具有显著的双重“门槛效应”,即绿色投资对工业污染减排的效应只有在特定的治理投资结构区间内才能发挥作用。
3. 企业绿色投资对其他方面的影响
考察企业绿色投资对融资成本影响的结果表明,绿色投资反馈在资本市场上能够降低企业的信用风险和投资者的感知风险,进而降低企业的股权融资成本和债务融资成本。还有一些文献考察了企业绿色投资的风险缓释作用,结果表明绿色投资能够降低企业的环境违规风险和环境声誉风险,并对未来负面事件的冲击产生风险缓冲作用。但也有文献基于代理角度研究发现,疫情防控期间ESG投资并不能帮助企业抵御股价下跌风险。此外,还有一些学者考察了绿色投资对就业、企业税负和反倾销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投资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就业规模,降低企业税负程度,并帮助企业减少遭遇反生态倾销的风险。
四、企业环境成本管控研究
(一)企业环境成本的内涵与计量
环境会计能为企业内部管理层提供具体的环境信息,帮助管理层进行环境决策,从而对环境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环境成本和环境风险。尽管IASR在20多年前就给出了“环境成本”的定义,但就目前我国企业环境成本的管控情况来看,环境成本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还是环境成本的内涵不清晰。一些学者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进行讨论,认为内部环境成本包括那些由于环境问题引致发生且明确由企业承担或支付的费用,如环境处罚支出、环保投资、排污费和环境监测支出等;外部环境成本则包括企业生产活动引致的由企业外部承担的成本支出,如社会福利损失等。还有一些学者从环境成本控制过程角度将企业的环境成本分为事前环境成本(如环境监测费用和环境研发支出等)、事中环境成本(如资源耗费或环境污染引发的成本上升)和事后环境成本(如环境修复成本或环境处罚成本)。
环境成本的确认与计量以及如何利用环境成本进行环境决策,是环境会计研究关注的重点。不少文献探讨了环境成本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徐泓和余立峰认为,环境成本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环境成本计量只能采用估值技术,环境成本计量模式满足可靠性即可。在计量方式上,学者们普遍认为企业环境成本存在多种计量方式,如货币计量与实物计量并存、定量计量与定性计量相结合等。环境成本计量方法主要包括作业成本法、完全成本法、投入产出法、物质流成本法、清洁生产成本法、生命周期成本法、社会责任成本法、环境成本的“投入产出模型”、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等方法。其中,常用方法主要是作业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和生命周期成本法及物质流成本法等。其他方法由于尚未获得政策推广,绝大部分企业尚未使用,导致其数据的可获取性与可靠性得不到保证。袁广达和姜珂基于传统会计学的计量方法,认为环境成本计量应在传统成本计量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成本的特点适当进行拓展,并为此提出了实际成本计量、差额计量和定性评价三种环境成本计量方法。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利用企业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环境数据进行环境成本计量,如利用环保投资与资本存量之比或环境费用支出与资本存量之比来计量企业的环境成本。
(二)企业环境成本管控方法
环境成本管控的目的是在可持续发展目标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优协同。按照成本控制原理,企业环境成本管控过程一般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事前控制强调从产品设计开始到最后的废弃物处理,都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求通过事前控制实施效益最优方案。事中控制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清洁技术,以降低资源损耗和污染排放。事后控制通常采用末端治理的方式来减少生产环节产生的环境污染,相对而言,事后控制的环境治理效果较差,会对企业的环境成本产生重要负荷。在目前的企业实践中,环境成本管控方法一般有作业成本法、生命周期成本法、完全成本法以及物质流成本法等。企业一般会通过建立环境成本控制制度、实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等具体措施来控制环境成本。总体上看,由于我国环境成本管理研究起步较晚,环境成本控制理论和环境成本控制方法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还存在环境成本控制模式单一、控制水平不高、控制体系不健全、缺乏权威标准和注重末端治理等问题。一些学者基于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对企业环境成本管控模式和管控效率进行了有益探索,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企业环境绩效评价
对企业环境绩效进行评价的目的在于帮助企业了解生产活动中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程度,从而激励企业将环境保护纳入核心经营战略,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同的高质量发展目标。然而,目前关于企业环境绩效的评价方法并无统一标准。国外关于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主要涉及三种方法,分别是ISO 14031环境绩效标准、WBCSD生态效益指标和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环境绩效指标。这三种环境绩效评价方法均涉及企业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排放情况、资源利用情况和管理层努力程度等。国内关于企业环境绩效的评价主要包括两类方法:一是能够反映企业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情况的相关指标,如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二是依赖第三方的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如和讯网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华证ESG环境绩效评价指标等。此外,也有一些学者利用平衡计分卡(BSC)和绿色经济增加值(GEVA)等方法,对企业环境绩效评估进行了初步探索。如张永红等以平衡计分卡为基本框架,通过引入绿色经济增加值指标,为企业构建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供了经验证据。
研究结论与启示
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促成了环境会计的兴起和发展。利用会计固有的理论与方法助力环境治理活动,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已经成为环境会计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文回顾了环境会计在国内外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并基于会计系统所具有的“信息提供”和“信息利用”两大基本功能,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和企业环境会计控制(含企业环境投融资和企业环境成本管控)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已有研究表明以下几点。(1)环境污染与资源锐减的严峻现实、环境规制的日益完善与环境法治的刚性化趋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既催生了环境会计也助推了其快速发展,环境会计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能够适应各国环境治理要求的理论与方法体系。(2)环境会计的产生与发展以及环境会计学科体系的形成,是政府部门、国际组织、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大学学者和企业等在环境治理实践过程中共同努力的智慧结晶。(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环境会计系统的基础性功能,环境会计信息既服务于微观组织(如企业)进行自身环境治理的决策需要,又服务于宏观组织(如政府)进行环境治理政策设计和环境治理行为调控的决策需要(但环境会计信息的宏观效应需要与统计学等其他学科进行交叉来实现),环境会计信息还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对环境责任人(如企业)进行环境责任认定(或解除)和环境绩效评价的需要。(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受政策和制度、资本市场、企业特征、高管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对股票市场、企业价值、企业融资约束、企业投资等具有经济后果。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与刚性化制度要求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5)环境会计实质性地参与企业环境治理活动控制,主要表现为基于绿色发展目标的企业融资与投资行为及其优化,以及对企业环境成本的有效管控。(6)我国的绿色金融政策能够促进企业减排,提升环境绩效,推动绿色转型,但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企业进行绿色投资受制度环境、外部监督、公司治理和高管特征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对企业的经济绩效、环境绩效以及风险缓释等具有经济后果,但我国企业的绿色投资还存在主动性不足等特点。环境成本管控会制约企业环境治理的实际成效,企业环境成本有效管控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环境成本管控方法如何创新。
本文的启示有以下几点。(1)企业环境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与环境治理相关的政策与制度(包括绿色金融与投资政策、环境会计制度等)设计,应该在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政府维度与企业维度、管理视角与会计视角等协调一致,实现整体效应最大化。(2)环境问题在会计学领域的研究,应该基于会计所独有的“信息提供”和“信息利用”的基本功能,来探析会计在环境治理中发挥促进作用的基本逻辑和主要规律。“泛化”会计的功能或作用,不利于环境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3)微观组织层面(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明确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的边界、内容和方式,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抑制企业的“漂绿”行为,而宏观层面环境信息的有效披露需要会计与统计、环境科学等其他学科更有成效地深度融合,宏观层面环境信息披露方法与制度是未来环境会计研究的主题之一。(4)企业层面的环境成本管控应该成为环境会计研究关注的重点,与企业环境技术创新、环境产品创新相适应的成本核算与控制方法需要长期探索,应当鼓励在企业环境治理实践过程中发现个性化的环境成本核算与控制方法,提炼、总结并推广具有普适性的方法。(5)正确认识和处理会计与ESG的关系。ESG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行为,其涉及披露问题,也涉及投资、评级等问题。但ESG更具价值的是如何在公司治理(G)中体现环保(E)和社会责任(S)的理念与要求,以确保企业真正能够可持续发展。会计在ESG理念下的公司治理和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如何最大限度发挥其特有作用,有待进一步探讨。
(责任编辑:刘伟)
【引用格式】唐国平 孙洪锋:《环境问题在会计学领域的研究与发展》,《新文科教育研究》2024年第2期,第16-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