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研究院的成立是我国高等院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志性成果。她意味着以外贸大法律人与法学教育工作者为代表的第一方阵,吹响了中国高校率先进军“统筹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高地的集结号!意味着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转型跨越,由“国际法学”被“10+X”包含与萎缩模式向地位提升、并驾齐驱、协调统一新型模式跨越;亦意味着适应新时代法学教育“三大体系”构建并从国际法学“三大体系”薄弱环节切入,为当代中国在国际治理格局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提供大批卓越涉外法治人才,争夺发展制高点开辟了新路径!一、坚持以“习近平国际法治理论”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世界的眼光、战略家的睿智、政治家的胸怀、大国领袖担当的气魄,在领导亿万人民开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伟大征程的关键期,对全球人类社会发展做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精准判断,创造性地提出了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的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梳理总结其涵盖六个层面,即: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层面。提出了“坚决维护以联合国为基石的世界秩序论”[1]“积极参与国际立法论”“积极参与国际执法论”“积极参加国际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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